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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实验中学2007级学生教学调研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
| 高一年级组 | |||||
作者:高一年级…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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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准确地了解、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和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信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及时了解教与学的状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高一年级决定实施学生调研员(以下简称调研员)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 每班一名学生,组成年级调研员中心。 第三条 年级成立学生调研员中心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隶属年级组。 第三章年级调研员中心工作职责 第四条 负责收集、整理年级有关教学信息,向年级组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调研活动,发布教学状况信息。 第四章年级调研员聘任 第五条 年级调研员由班级的班主任推荐中产生,原则是学习成绩优秀、为人诚实,工作实事求是,公正诚信。 第五章年级调研员权利 第六条 年级调研员有就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了解,有就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开展调研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有要求年级调研员中心为其保密的权利。 第六章年级调研员义务 第八条 及时了解有关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状况,要求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客观公正、不谋私利。 第九条 对年级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教师队伍等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自习、作业、考试等状况。 第十一条 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每月至少两次。 第十二条 调研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 第七章年级调研员待遇 第十三条 每年组织“年级调研员”的评选,获得“优秀年级调研员”称号的学生。 第八章附 则 第十四条 年级调研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学生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年级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一年级组 200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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